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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之前,請詳閱下列條款。
本協議書為會員與HP積分換獎計劃所簽署的合法協議,內容制訂了使用本網站的依據條款。使用HP積分換獎計劃的服務,代表您同意接受這些條款。
會員加入HP積分換獎計劃之前,必須詳閱並理解以下提供的資訊。這些網頁資訊將不時更新。此外,會員得定期查閱本計劃網站的條款內容,判斷是否有修正任何限制之處。會員若不同意此類修正處,必須隨即停止參與本計劃。
1. HP積分換獎計劃
1.1. HP積分換獎計劃(以下稱「本計劃」),乃是HP Taiwan Ltd.(以下稱「惠普台灣」)提供給台灣客戶的計劃,本計劃會員賺取的回饋點數,能用來兌換禮物(以下稱「回饋好禮」)。
1.2. 本計劃將從<<本地規定日期>>起生效,做為提供給HP會員的長期性計劃,直到HP終止本計劃為止。
1.3. 本計劃開放給在台灣購買與使用HP合格列印耗材的中小型企業(SMB)全體員工申請會員。「HP合格列印耗材」意指本計劃最新產品型錄上的HP原廠LaserJet、Designjet和Inkjet列印耗材,或是本計劃網站公佈的合格產品列表所示耗材。
1.4. 本計劃網站接受線上申請。
1.5. 從2007年3月5日起,申請人(以下稱「註冊用戶」)可建立自己的帳號與密碼以登入本計劃網站。註冊用戶與會員應妥善保管密碼,遵守使用密碼的任何相關程序、安全及其他要求。
1.6. 註冊用戶得從申請註冊日起一年內,達到本計劃規定的HP原廠列印耗材購買標準,並賺取至少6,150點的購買點數,才能符合本計劃的會員(以下稱「會員」)資格。
1.7. 本計劃網站得以讓會員與註冊用戶,從線上登記購買點數、檢查回饋點數餘額、並更新個人資料。唯有會員才能瀏覽最新回饋好禮目錄、兌換好禮並參加「會員專屬」促銷活動。
1.8. 每種參與本計劃的HP LaserJet、Designjet或Inkjet合格列印耗材,都附有專屬序號(以下稱「電子禮券序號」),以供登記與累積點數之用。電子禮券序號貼紙可能貼在包裝盒上(以下稱「電子禮券」),或是印在耗材包裝盒內側。過期的Designjet或Inkjet列印耗材無法獲得點數。
1.9. 每張電子禮券都有對應的回饋點數。會員與註冊用戶將HP合格列印耗材的電子禮券序號,登記至本計劃網站時,可以賺取回饋點數,並能在一年內累積回饋點數。唯有會員才能使用點數以兌換回饋好禮目錄上的禮物。
2. 會員資格與條件
2.1. 本計劃開放給HP歸類為中小型企業(SMB)的公司或機構申請,儘管會員資格均由HP自行斟酌裁定,但是HP經銷商與HP企業集團旗下公司,一概不符參加資格。HP對於任何公司/機構是否屬於中小型企業的分類為最終性質,不容任何質疑。
2.2. 目前為HP耗材最有價值客戶(MVC)計劃會員的客戶,亦不符本計劃參加資格。
2.3. 會員無法在會員期間內達到本計劃合格標準,其在本計劃的會員資格將終止,HP將通知會員資格終止一事。此時,所有累積的回饋點數,可能在HP自行斟酌下沒收。
2.4. 欲參加本計劃時,任職於中小型企業或機構的申請人(以下稱「註冊用戶」),可利用本計劃網站的申請表從線上申請。註冊用戶從加入日起一年內,購買與登記HP原廠耗材,並獲得最少6,150點的購買點數時,即可成為本計劃的會員。基於本計劃之用,「企業」一詞代表合資公司、獨資公司或其他有無法人身分的實體。HP隨時有權要求出具佐證文件以供確認。申請人得在十四天內提出佐證文件,否則將暫停會員資格,直到接獲後續通知為止。本計劃沒有參加費,會員資格是在HP自行斟酌下核發,HP對此的決定為最終性質,對當事人具約束力。
2.5. 申請獲准的公司可擁有一名以上的聯絡人,只要聯絡人在會員期間仍任職於公司即可。每名會員聯絡人於公司建立並確認本計劃的所有會員聯絡人以後,將自行管理所持點數帳戶。本計劃的所有宣傳與聯絡資料,將直接寄給會員聯絡人。
2.6. 會員聯絡人若辭職、升遷、轉至其他部門或調往他處,無法繼續擔任會員聯絡人之時,該名聯絡人應負責挑選或指定新聯絡人,接任前任會員聯絡人的身分,並採書面方式隨即聯絡本計劃中心,告知指派新任會員聯絡人。倘若未做到此點,可能導致本計劃相關宣傳或聯絡資料,寄至錯誤的聯絡人手中,HP對於據此引發的任何後果,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2.7. 會員同意HP可在自行斟酌下,隨時設限、終止、撤消或變更本計劃部分或全部內容,除非此處另有明訂,否則無須非得發出通知給一名或多名會員(視情況而定)。
2.8. HP認定會員濫用本計劃賦予的任何權限、未能遵守此處條款、或是對HP提出任何不實陳述時,有權終止該會員參與本計劃,或取消該會員賺取的所有回饋點數。HP對本條款所述事件的決定具最終性質,沒有爭論餘地。
2.9. 會員必須保有最新地址,含電子信箱、傳真與電話號碼,確保本計劃的所有宣傳資料,得以寄至適當地址。會員若更改聯絡人或聯絡人地址,包括電子信箱、傳真與電話號碼,應採書面通知形式,隨即知會此類異動。
3. 會員等級
3.1. 本計劃將分類符合會員資格的全體註冊聯絡人,會員享有下列第4.1條所述的會員權限。
3.2. 本計劃從2007年3月2日起,將既有的全體公司會員聯絡人,分為下列三種會員等級。名稱:「藍寶級會員」、「紅寶級會員」與「翡翠級會員」。
3.3. 撥給各種會員等級的回饋點數將分成兩類,分別為:「購買點數」與「紅利點數」。
購買點數為會員聯絡人登記電子禮券序號時撥入。紅利點數乃是按照選定會員等級核發,做為登記電子禮券或升等的額外紅利,或是在會員參加本計劃舉辦之各類促銷活動時,發給會員的其他點數。
3.4. HP將評估申請人在會員資格啟用日起一年內使用的HP原廠列印耗材數量,或是其賺取的購買點數(兩者以較多者為準)來分類會員等級,HP對於分發會員等級的決定為最終性質,沒有爭論餘地。會員於往後一年內賺取的購買積點,將用來評估是否延續會員等級。HP有權將現有會員分至各類會員等級。
3.5. HP每年將按照各會員聯絡人賺取的購買點數審核會員等級。會員賺取的紅利點數,不用來決定會員等級。HP每年將進行審查以決定會員等級,其對於審查結果的決定為最終性質,毫無爭論餘地。
3.6. 會員符合較高等級的購買點數門檻時,該會員將於隔年或本計劃不時決定的任何時間,升等至下一等級。
3.7. 會員若無法在升等後一年內,累積足夠的購買點數,其在本計劃的會員等級,將於本計劃不時決定的時間,降至次一等級。
3.8. 會員若無法在會員資格啟用日起一年內,累積至少6,150點的購買點數,其於本計劃的會員資格將終止,成為普通級用戶。HP將通知該客戶終止一事。若於一年內未登錄任何電子禮券,將刪除該用戶帳號。HP對於終止會員資格及刪除用戶帳號之決定,具有最終性質與約束力。如果客戶有興趣加入本計劃,必須重新申請成為會員。本條款一概適用新會員。
4. 賺取回饋點數
4.1. 會員每次向惠普台灣的HP授權經銷商或轉售商購買HP合格列印耗材,就能賺取回饋點數。「HP合格列印耗材」意指本計劃最新產品型錄上的HP原廠LaserJet、Designjet和Inkjet列印耗材,或是本計劃網站公佈的合格產品列表所示耗材。
網站內容將於會員加入本計劃時提供。會員可以使用回饋點數,兌換本計劃最新目錄及網站上所列好禮,或是HP在自行決定下不時提供的其他特別回饋優惠。
4.2. 每種HP合格列印耗材均貼有電子禮券貼紙,會員必須在本計劃網站上,登記貼紙上的序號以賺取點數。回饋點數將參照本計劃網站登記的電子禮券總數來計算。會員亦可獲得根據會員等級核發的紅利回饋點數、額外紅利回饋點數、或是透過不時舉辦的特定促銷活動而提供的優惠。關於電子禮券登記流程的說明,可以在電子禮券、本計劃網站、或是首度寄給會員的宣傳資料上找到。
4.3. 會員必須在購買日起半年內登記電子禮券。
4.4. 會員對於使用的每張電子禮券,必須妥善保管所有購買單據證明,以供本計劃中心在必要時查證,請從電子禮券登記日(按照電子禮券規定的登記流程進行)起保管一年,或是到所有資料依法寄出以供確認為止。此類證明包括:
碳粉匣:蓋有公司章的發票影本。
墨水匣:從墨水匣包裝盒撕下的宣傳貼紙、電子禮券正本、以及蓋有公司章的發票影本。
HP隨時有權要求出具額外購買單據以供確認。
4.5. 會員使用的每張電子禮券,其相關收據上的公司名稱,必須同於會員申請時的公司名稱。
4.6. 會員使用的每張電子禮券,其提供的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必須有效,否則HP有權駁回好禮兌換申請。
4.7. 每張電子禮券可用來累積回饋點數或隨即兌換好禮,而且只能使用一次。一旦成功送出交易後,日後不得再更改。
4.8. HP與其代理商懷疑產品遭到蓄意轉售時,有權取消回饋點數,並中止會員參與本計劃活動以進行評估,直到另行寄發通知為止。
4.9. HP有權在自行斟酌下,隨時變更核發回饋點數(含回饋點數數量)的依據,無須非得發出通知。
4.10. 回饋點數不具現金價值,不得用來兌換現金。除非本條款具體規定,或是HP在自行斟酌下於特定計劃中同意,否則回饋點數不得出售、購買、轉移或轉讓。
4.11. 會員可以透過本計劃網站,從線上瀏覽每月回饋點數對帳單,瞭解已經累積的回饋點數。HP有權延遲或延後核發對帳單。倘若沒有明顯錯誤,本計劃網站所示的回饋點數即具約束力,沒有爭論餘地。
5. 兌換好禮
5.1. 會員可按照目前提供的優惠或計劃,使用尚未過期的點數以兌換回饋好禮。點數將採先進先出方式使用。回饋好禮的兌換端視會員是否有足夠點數及存貨是否充足而定,此部分將採先申請先分配的制度處理。
  5.1.1. 除了HP針對自家產品提供的有限保固外,使用點數兌換的回饋好禮(無論是目錄、網站或其他媒介上所示)均採「原樣」提供,不具任何保固形式,包括適銷性、不侵害智慧財產、或是適合任何特定用途的保固。HP對於本網站或連結至本網站之其他網站所述資料的用途、效力、準確性或可靠性、亦或是使用結果,一概不給予保證或提出任何說明。HP對於使用/未使用回饋好禮而引發的任何直接性、間接性、特殊性、偶發性或必然性損害,包括利益損失、停業或資料/數據流失(不以此為限),即使HP或其代表已獲知有此類損害的可能性,仍然一律不負責(包括疏失、疏忽或怠惰所致,不以此為限)。
5.2. 欲申請兌換回饋好禮,應透過本計劃網站從線上送出申請,或是由會員指定的聯絡人,致電本計劃中心申請。
5.3. 兌換的回饋好禮若屬於禮券形式(以下稱「禮券」),應按照下列第5.4條的規定,郵寄至惠普台灣的指定地址。若是實質物品形式的回饋好禮,會員應向負責提供該商品的廠商取件,相關明細將列於本計劃中心發給會員的授權書。禮券僅能寄至會員在惠普台灣的地址。
5.4. HP確認並處理回饋好禮的申請後,將於4至6周內寄出禮物。倘若在兌換時,供應廠商已無存貨,會員亦不願意改以其他回饋好禮取代時,前述的4至6周時間可能延長。
5.5. 會員送出兌換的所有回饋好禮,不得換取現金、要求廢除或取消,亦不得要求以現金退款。
5.6. 郵局不慎寄丟回饋好禮時,請於申請兌換日起六個月內,向本計劃中心通報此事,否則HP有權駁回補發申請,亦不退回使用的回饋點數。
5.7. 會員接獲本計劃中心發出的兌換通知函之後,必須在兩週內取回回饋好禮。會員若基於任何理由而無法在期限內取件,將導致相關好禮自動遭到沒收。為了避免疑慮起見,兌換回饋好禮的回饋點數,儘管會員沒有取件,可能不會退還或計入會員帳戶,若是禮券,如果禮券基於會員本身疏失(如在本計劃中心填寫錯誤的送件地址)所致因素而無法送抵時,點數不會退回或計入會員帳戶。
5.8. HP建議會員於回饋好禮送抵時加以檢查。若是禮券,禮券所載明細有誤時,必須在接獲禮券後七日內,退還給快遞公司。若是商品錯誤、受損和/或出現瑕疵,會員必須在(a)接獲回饋好禮之日,或是(b)取件之日(視情況而定),隨即以原有包裝,自費退回給寄件人或廠商。
  5.8.1. HP與本計劃中心,對於回饋產品的狀況、其運作情形、或是使用回饋好禮而發生的任何損害、損失或人身傷害,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。兌換好禮的產品保固或疑問,一概由原供應商或製造商直接負責。關於回饋好禮(品質或其他方面)的任何爭議,應由會員與提供該回饋好禮的相關供應商或製造商解決。除了HP提供自家產品的有限保固外,HP對於任何產品保固、品質或適用性等問題,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,亦不負責解決此類爭議,或是為此類爭議承擔任何責任。
5.9. 會員應自行自費安裝電子或電器類的回饋好禮。
5.10. 所有回饋好禮的數量有限,兌換好禮的地點與時間可能有所限制。HP有權在自行斟酌下,隨時於會員兌換商品之前,取消任一商品或以類似/同等價值商品取代,無須事先給予通知。HP不保證在回饋好禮目錄的有效期間,任何禮物均有存貨可提供。
6. 扣除點數與有效期限
6.1. HP積分換獎計劃的點數有效期間,為點數計入會員帳戶之日起一年。
6.2. 會員兌換回饋好禮時,HP將按照日期順序扣除賺取的回饋點數,如此一來,最早累積的回饋點數將最先扣除。
6.3. HP可以在自行決定下,從會員的剩餘回饋點數中扣除:
  6.3.1. 經懷疑可能是會員偽造登記/賺取的回饋點數。
  6.3.2. 登記時出錯的回饋點數;以及
 6.3.3. 攸關取消交易的回饋點數。
一般條款
7.1. HP於招攬本計劃會員時,向會員/註冊用戶蒐集的資料,或是會員在兌換回饋好禮、購買產品或進行其他交易時,向本計劃提供的資料,將做為管理本計劃、行銷規劃、研究或其他行銷計劃之用,HP可將此類資料交給授權服務業者,以利管理本計劃、處理資料、管理兌換禮物作業、進行分析、並用於本計劃的其他相關用途。會員同意並參加本計劃的舉動,即代表同意此類用途。
7.2. HP也可能使用此類資料來傳達新消息及宣傳活動,會員有權隨時聯絡本計劃中心,表明不願收到此類宣傳資料。
7.3. 會員可以從本計劃網站瀏覽到更新的最新好禮目錄。
7.4. HP有權在認定必要之際,隨時取消、修改或中止此處所列的條款,無須非得發佈通知,亦無須提出理由。HP可以(但沒有義務)採其認定合宜的方式,在決定取消、修改或中止此處所示條款時,事先發出通知給會員。
7.5. 本計劃網站所列的條款,應該是最新的決定性版本。
7.6. HP欲終止本計劃時,本計劃將於相關通知所示日期終止並生效,會員必須在通知所示日期起三十天內,使用剩餘的回饋點數。終止生效日以後,一概不得兌換回饋好禮,在此段期間內,會員若購買新的碳粉匣,亦不會核發新回饋點數。
7.7. HP未執行特定條款的舉動,不構成放棄該條款賦予權利之舉。
7.8. HP對於兌換回饋好禮而引發的各種求償、損失、成本、開銷或損害,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7.9. 會員基於累積回饋點數或兌換回饋好禮而引發的可疑/實質詐欺和/或可疑/實質濫用舉動,除了法律或衡平法賦予的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外,還可能導致累積的回饋點數即刻遭到沒收,並取消該會員參與本計劃的資格。
7.10. 關於本計劃、累積回饋點數或兌換回饋好禮的問題或爭議,一概交由HP自行斟酌裁定。
7.11. 回饋點數不得轉移給另一會員。
7.12. 兌換回饋好禮的點數若不足,無法處理兌換申請。
7.13. HP有權隨時取消回饋目錄所示的好禮。
7.14. 會員兌換的回饋好禮沒有試用期。
7.15. HP對於本計劃相關事項具有最終決定權。
8. 免責條款
8.1. HP及其實施與管理本計劃而採用的代理商或簽約商(若有),一概不保證或承諾下列事項(直接或間接亦然):
  8.1.1. 參加和/或投入本計劃全部或部分活動時,將以連續、即時、確保安全且毫無錯誤的形式,提供本計劃資料、內容、資訊和/或內含機制。
  8.1.2. 會員兌換的回饋好禮品質符合會員的任何期望。HP對於回饋好禮與會員所欲的適銷性、適合性、或是會員使用回饋好禮時的用途契合性,一概不給予任何保固或承諾。
  8.1.3. 會員使用電腦系統於線上進行本計劃活動時,不會感染到電腦病毒或發生任何損害。
8.2. 任何透過網路下載的資料,或是其中所含的其他檔案,都是在會員自行決定下取得,因此,會員的電腦系統若基於下載而受損,或者造成資料流失,均由會員自行負責。
8.3. 責任限制:不損及上述條款下,會員明確瞭解並同意,HP及其代理商無須承擔:(a)會員加入本計劃、使用本計劃、兌換回饋好禮與使用回饋好禮時,所產生的任何損失、成本或損害,(b)會員參加本計劃並/或兌換與使用回饋好禮時,進而引發的任何間接性、偶發性、特殊性、必然性或懲戒性損失,包括利益、商譽、資料損失或其他無形損失,即使HP及其代理商已獲知此類損失的可能性亦然。
8.4. 通知:寄給會員的通知,可採電子郵件或一般郵件形式寄送。本計劃網站亦向使用服務的一般會員顯示通知內容或相關連結,藉此通知條款變更或其他事項。
8.5. 管轄法律:本條款按照惠普台灣法律管轄與解釋。本條款所述的「人」,視情況意指自然人或法人(無論是否有法律實體亦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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